陜西省教育考試院考籍管理接待室受理事項公示欄

序號

受理事項

有關要求和證明資料

辦結時限

高考成績證明

1.考生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(http://www.xuebiqin.com/),自行下載打印。

2.變更手機號碼,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、準考證號到考籍接待室辦理!

當日

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

1.考生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(http://www.xuebiqin.com/),自行下載打印。

2.變更手機號碼,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、準考證號到參加學考報名的縣區招生辦修改!

當日

補辦自學考試、學歷文憑考生畢業證明書

1.考生本人現場填寫申請單,確保準確無誤;

2.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;

3.畢業生登記表原件、復印件;

4.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(須與登記表同一底版,若無底板則自行翻拍)。

五個工作日

補辦自學考試考生畢業生登記表

1.考生本人現場填寫申請單,確保準確無誤;

2.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;

3.畢業證書原件、復印件;

4.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(須與畢業證書同一底版,若無底板則自行翻拍)。

十五個工作日

糾正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自考、學歷文憑畢業生信息錯漏

1.考生本人現場填寫申請單,確保準確無誤;

2.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;

3.畢業證書原件、復印件;

4.畢業生登記表原件、復印件。

5.修改有關信息時,需提供合法有效證明。

三十個工作日

轉出要求

轉出時限

1.在籍考生離開我省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,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我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,在規定日期內,到考籍所在市(區)自考辦,對本人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。并在市(區)自考辦出具的《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出)登記表》上簽字。

2.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,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,再辦理轉出手續。

3.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,不得轉出。

4.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,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手續,不得轉出。

5.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。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,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。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。

6.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,不得轉出。

7.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,省自考辦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。 

1.考生本人網上提交申請

上半年11日—31

下半年71日—31

2.市(區)自考辦審核和考生現場確認

上半年21日—28

下半年81日—31

(工作日)

3.省自考辦對數據預審

上半年31日—5

下半年91日—5

4.省自考辦上傳全國“轉考平臺”并提交相關省級考辦

上半年36日—10

下半年96日—10

5.省自考辦進行回執處理

上半年311日—31

下半年911日—30

6.省自考辦對轉出結果數據與省考籍管理系統同步操作處理

上半年41日—5

下半年108日—12

轉入要求

轉入時限

1.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轉出要求26的規定,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“轉考平臺”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。

2.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自考辦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。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,按省自考辦有關規定執行。

3.轉入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??撇簧儆?/span>5門、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,方可申辦畢業手續。

4.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我省準考證,到考籍所在市(區)自考辦,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,并在市(區)自考辦出具的《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入)登記表》上簽字。

5.各市區自考辦不得拒絕接收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考籍檔案。

1.省自考辦從全國“轉考平臺”接收轉入數據

上半年31日—10

下半年91日—10

2.省自考辦將轉入數據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

上半年311日—15

下半年911日—15

3.轉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(區)自考辦現場確認

上半年316日—25

下半年916日—25

(工作日)

4.省自考辦審核轉入接收結果數據并上傳全國“轉考平臺”,同時給轉出省發送回執

上半年326日—30

下半年926日—30

5.省自考辦將轉入接收結果數據與省考籍管理系統進行同步操作處理

上半年41日—5

下半年108日—12

備注

集中辦理時間:每周二、三(工作日)     辦公時間:上午  8301130    下午 15001700

作息時間若有變更,即以變更時間為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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